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

恩恩得冠軍囉~

雖然現在處於失業的心情低落狀態, 但是生活中還是有些事情可以讓我暫時忘掉不愉快, 像是跟朋友家人一起吃飯幹譙來取暖, 就會讓我覺得還好有人支持我~ QQ 現在正處於需要取暖的狀態, 請善心人士多多給予溫暖, 不用捐物資, 捐個10萬8萬的就可以了, 匯款帳號請密我 哈哈哈...

這週又回台南取暖 XD, 一進到家裡就發現這張獎狀, 這可是恩恩的冠軍獎狀呢~讓我也與有榮焉, 可是最好玩的重點是吃葡萄乾優勝耶~ 真是太妙了~~ 據說還有另外一張獎狀是堆積木優勝喔~怎麼不辦個格鬥比賽呢? 我相信恩恩一定可以輕鬆優勝 哈~~

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

公司是為了我好~

原來公司8月起勞退沒提撥是為了我好~

原來公司9月起健保費沒付是為了我好~

原來公司10月起勞保費沒付是為了我好~

原來公司11月份薪水還沒給也是為了我好~

這間公司真的很好~

原來是我錯了, 我不該不信任公司~

我應該要乖乖相信薪資條上面的勞退, 健保費, 勞保費, 薪資扣除公司都有幫我繳~

原來我老闆不覺得我有為這間公司賺錢~

原來我寫下的一行一行的程式碼, 畫下的每張投影片, Debug的時間, 寫了又改, 改了又寫, 在公司得到標案後, 我的東西卻好像是贈品. 最後只有一句你有為公司賺什麼錢的疑問?

原來出社會工作, 是要比較誰加班比較久? 誰可以多久不領薪水? 勞健保竟然還算是公司施捨給我的福利, 不容我去質疑為什麼公司薪資條上面已經代扣了卻沒有幫我繳~

原來是這樣~~~

當你們在說沒薪水領要靠老婆養, 要靠兒子, 有沒有想過我要靠誰養, 我有老婆嗎? 還沒有! 我有兒子嗎? 還沒有! 我房貸要找誰付, 難道我要回家跟我媽說, " 媽咪, 人家沒摳摳了, 給人家零用錢花(撒嬌)".

拎杯都30歲的人了, 叫我要如何跟我媽說, 我要跟公司一起撐不領薪水, 叫我怎麼跟我女朋友說, 今年沒錢不能結婚了, 叫我怎麼跟銀行說, 沒薪水我沒辦法交房貸, 幹你媽的, 你教我要怎麼說啊!!

我操! 我操你媽的雪特!

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

在日本流浪一年的皮包

上週發生一件很神奇的事, 讓我這一個月沒文章的Blog, 終於有梗了~

話說上週一開完會後, 回到辦公室, 同事就跟我說, 有位 東京警視廳 的警察打電話找我, 聽到那時候還想說, "靠, 現在詐騙集團玩真大", 回到位置上坐好後, 忽然想到去年我有去東京啊, 而且還在池袋丟了皮包, 當時還有請Lily幫我報案呢~ 該不會找到了吧.

(但是這件事並沒有寫在日本的遊記裡面, 因為我想把它忘了 XD)

後來那位警察又打電話來了, 問我是不是在東京有遺失皮包?!, 驚!!! 經過一陣溝通之後(那位警官中文很好, 叫做梅田警官), 比對我的身分和丟掉的日期, 確認我是失主後, 便請我去領回, 啊我在台灣耶, 梅田警官又說不能用寄的, 只能用領的. = = 我總不能為了一個皮包去日本吧?

後來我就想到Lliy, 但是Lliy已經回來台灣了, Orz 還好~~Lily朋友多, 剛好有位阿姐要回來台灣, 於是就請她幫我領回來囉~ 一切真是太剛好啦~~

經過一週的等待, 我的皮包終於從日本飛回來台灣了...

讓我們來看看這皮包裡面還有什麼吧...
國際電話卡和台鐵儲值卡, 現金當然是沒有啦...現金損失有多少呢? 我想忘記 = =

這也是皮包裡面唯二還可以使用的東西~ 接下來是...
照片三張 @@

話說這皮包為什麼會一年後才現身呢, 故事是這樣的, 有一位50幾歲的金子學阿伯, 撿到了我的皮包, 不過皮包已經沒現金了(他說的). 但是他沒有拿去警察局, 他竟然覺得我的皮包很有質感, 於是便把我的皮包留做紀念了 囧rz

後來在前一陣子, 那位金子伯被臨檢了(想必一定是壞人樣), 警察在他身上搜出我的皮包, 一看到是台灣人的皮包, 就想到有位台灣人的皮包去年不見了有打電話報案(據說池袋警察局只有我一個台灣人的報案, 所以警察印象深刻), 所以就這樣, 皮包到了那位梅田警官的手上.

那梅田警官怎麼找到我的呢? 請看...
證件竟然都還在耶, 還有我的名片, 梅田警官就靠著名片找到我囉~

不得不佩服日本條杯杯, 竟然為了這皮包打了國際電話給我, 要是台灣條杯杯應該不會這麼勤勞吧?!
上面就是Lily(左)和那位阿姐(右), 一個有男朋友一個結婚了, 單身宅宅就別免肖想了~

最後要感謝好多人~

感謝梅田警官, 你是好警察~
感謝Lily, 還好有你幫我報案以及打電話和梅田警官聯絡~
感謝阿姐從橫濱坐車到池袋幫我拿一個現金價值沒超過車錢的皮包~
感謝金子學阿伯把我的皮包留做紀念 (但是我很想說 你真變態!!!)

感謝大家~~

P.S 這皮包其實是第二次不見了, 第一次不見那次, 半年後我在車上的椅子下找到它 = =
接下來應該不會有第三次了, 因為這皮包有迷路的前科案底, 我不敢再用啦!!!